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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·铁山区慈善总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

2024-08-08 09:34

来源:本站

为加强财务管理,规范财务行为,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开发区管委会·铁山区政府相关规定,结合本总会的具体情况,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本会的各项收支实行统一核算与分开管理。严禁将本单位资金转入单位个人账户存放,严禁擅自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、协定存款,严禁将总会资金对外出借和转出开户银行调节调度,切实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。

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,细化责任分工,从严落实岗位职责,录入岗、审核岗要实行人岗分离,系统密钥独立保管,银行账户印鉴分开管理,并详细登记用印合账,逐步建立不相融岗位厢互制衡机制,切实扎紧扎密制度笼子,有效防范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。

二、报销凭证的财务支出票据包括:银行票据、税务票据、财政票据及单位自制凭证等,是财务支出的法定依据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。财务凭证报销人是财务报销凭证的直接责任人,对财务支出票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、规范性、准确性、时效性等负直接责任。对个人无法取得票据支出凭证的,到相关国家税务机构代开票据。

财务支出结算原则上实行“一事一报”,应附经济业务有关的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及附件。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事项,需提供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。财务报销凭证经报账员初审后,由常务副会长审签,再签报。

(一)公务接待费用

接待范围:派出单位出具公函,告知内容、行程和人员;商务(会务)接待须有接待方案、人员签到表等。

接待程序:经办人在接待前需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,经秘书长审核后,报常务副会长签批。

接待标准:公务接待按早餐每人次不高于50元,中、晚餐每人次不高于90元(不提供酒水)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。商务接待参照招商标准执行。

报销单据:派出单位公函或商务(会务)接待方案、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、公务接待清单、进餐发票、菜单。相关费用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,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。

(二)会议费

会议地点应优先选择内部会议室和会议场所。内部会议室和会议场所不能满足需要的,应在定点会议场所或专业会议场所召开,按照政府采购协议采购价格结算费用。相关会议方案应实行事前审批制度,需经秘书处制定方案,经秘书长审核,报会长或局务会审批。其中,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%以内。

费用标准:安排工作餐。

报销单据:会议审批文件(单)、会议通知及流程安排、参会人员签到表、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原始费用明细单据。

(三)培训费

培训方案应实行事前审批制度,包括培训名称、对象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参训人数等,经常务副会长研究确定,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。其中,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数的10%以内。

费用标准:包括师资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场地费、培训资料费、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。除师资费外,培训费分市内、省内、省外三级实行综合定额标准,分项核定、总额控制。培训时间在15天以内的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;培训时间超过15天的,超过的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%控制;超过30天的培训,超过的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%控制。上述天数含报到和撤离时间,其中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。

师资费(税后)执行以下标准: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,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,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。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
报销单据:应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(单)、培训通知及流程安排、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、费用明细等凭证;师资费应当提供讲课费签收单或合同,异地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提供相关凭据。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,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。

(四)差旅费

相关公务差旅活动必须按规定报经常务副会长批准,如实填写《公务差旅审批单》,包括出差人员姓名、职务、出差事由、地点、预计天数等。

费用标准:差旅费包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
1.城市间交通费:可乘坐火车硬席(硬座、硬卧,Z37/38 和 Z77/78 除外),高铁/动车二等座,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,轮船(不包括旅游船)三等舱,飞机经济舱。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,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。

2.住宿费:省内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320元/人/天。省外出差的,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。

3.伙食补助费:省内出差的,伙食补助费为100元/人/天。到大冶市、阳新县(含托管的“两镇一区”)出差的,伙食补助费为80元/人/天,(如因工作需要在“两镇一区”留宿,早餐10元标准,中餐、晚餐不超过每餐35元标准)。省外出差的,伙食补助费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。

4.市内交通费: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(日历)天数计算,按省外80元/人/天、省内每人每天50元/人/天、大冶市、阳新县(含托管的“两镇一区”)每人每天30元/人/天包干使用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,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。

    报销单据:应当提供差旅审批单、相关公务差旅文件、城市间交通费发票、住宿费发票等凭证。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、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。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。

三、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。所填报销单据包括但不限于:报销事由、预算项目、原始发票、原始清单、询价证明、合同协议复印件,会议纪要等。经费使用由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据,经报账员初审后,实行分级把关审批:1000元以内的,由秘书长审批(秘书处人员少于3人时,由秘书长审核后,报常务副会长审批);2000元以内的,由秘书长申报,常务副会长审批,2000元以上的需提交会长办公会审定通过(驻会会长、副会长人数少于3人时,报区民政局局 务会审定后,由常务副会长审批,定期报会长办公会认定),日常开支工资、保险、公积金、职工食堂用餐补贴、通勤补贴等费用除外。

四、牢固树立“权责对等,违法必究、花钱问效、无效问责”的理念,加强总会财务管理的内部约束于监督,主动接受纪检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。财务人员应主动协助,提供相关资料;对发现的问题反馈及时整改到位。

五、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与相关规定不符的按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,上级相关部门对相关规定予以调整的及时相应修改调整。

 

 

 

 

公务差旅审批单

填单人


填单时间


出差事由


人员名单


目的地


预计天数


领导审批意见


注:报销时请提交此单。

 

 


地址: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

邮箱:326676146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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